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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2人的公告

未知 | 2025-04-0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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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东阳市人民法院决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招录人数

  我院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2名。

  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大专、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属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薪酬待遇

  依据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招录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 4月3日。

  2.报名地点:东阳法院政治部中411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东阳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2025年4月7日- 4月8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的截止日期为4月9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东阳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6)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试和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内容以公共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

  (2)考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2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4月11日,地点在东阳法院政治部中411。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于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东阳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东阳法院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六)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东阳市纪委、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9-86656133;

  东阳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举报电话:0579-86669971。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UyGleEiDVC5AQEpkvJI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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