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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石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3人公告

永康人才网 | 2025-03-1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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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石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1名、安全生产协管员1名、党务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岗位 要求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年龄20至45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优先,大专及以上文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安全生产协管员 年龄20至45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优先,大专及以上文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党务工作者 年龄20至40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优先,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文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有一定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电脑办公能力,有相关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起至3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112办公室。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石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87355375(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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