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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 | 2025-02-2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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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业务工作兼财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视频制作剪辑、写作、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工作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电子照片等),打包发送到554865460@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王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金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39610。

  附件:报名表

  金华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

  2025年2月24日

  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 间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户 籍 所在地  
学 历 学 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教育经历从高中起)
家庭 成员 及其 社会 关系 关系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员: 年 月日

  注: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文章来源:http://jsj.jinhua.gov.cn/art/2025/2/25/art_1229168693_4210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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