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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2023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3名公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 2023-07-1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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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区学校发展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决定2023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县乡镇(含新渥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及雇员制教师,不含书记、正副校长、正副园长。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2.在乡镇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或在胡宅、九和任教2年及以上,不包括在城区学校借用、上挂锻炼时间。按规定要求满其他荣誉类服务期限。

  3.中小学教育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其它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除中小学教育外,其它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且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中小学教育岗位面向所有学科教师(职教专业课和学前教育除外)。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当年未在学校适岗竞聘中落聘,未受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三级警示挽救及以上作风效能问责。

  6.可跨学段报考选调岗位。

  二、选调方式及计分办法

  选调采取考试的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包含教育基础知识、教材教法、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时政热点等内容,总分为100分。

  三、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3名,具体岗位和名额如下:

选调岗位

选调名额

选调岗位

选调名额

小学语文

4

小学数学

3

学前教育

4

中小学教育

2

合计

13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7月20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教育局五楼党建活动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名表。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选调人员的确定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

  按考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如分数相同,以乡镇任教经历长者优先。如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弄虚作假等不宜选用情形的,取消选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4.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人社局和纪检部门监督。

  5.入选名单在磐安政府网公示。

  五、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说明

  选调进城区学校的教师,根据城区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入岗,如该校相应岗位已满岗,则需降岗聘用。

  六、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育岗位根据现任教学科和教师资格证书情况安排具体岗位。

  2.2024年起,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将根据城区学校教师余缺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一般为2年一次。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磐安县2023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磐安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panan.gov.cn/art/2023/7/14/art_1229170664_5933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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