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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司法局编外人员公开招用1人公告

磐安人才网 | 2022-11-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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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公开招用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

  二、招用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遵守纪律,责任心强,熟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4.中国国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止至公告之日);

  5.退伍军人或有工作经历的优先;

  6.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者正在被国家行政机关立案调查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具有所聘岗位相适应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用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录用。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地点:磐安县司法局(安文街道溪文村)405办公室。

  2.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磐安县司法局编外人员公开招用报名表》,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已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必须在报名表中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书。

  3.资格审核

  县司法局政治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

  (二)笔试程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矫正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低于60分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若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程序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参照一般单位用工体检标准。

  2.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执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4.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五)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聘人员待遇按政府购买岗位相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俊,电话0579-84668901。

  附件:磐安县司法局编外人员公开招用报名表.docx

  磐安县司法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文标题:磐安县司法局编外人员公开招用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文章来源:http://www.parcsc.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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